行政長官在《2007-08年施政報告》中公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會在未來數年致力推動文物保育工作。有關工作將有清晰的文物保護政策聲明作為根據,並會採取一系列相關及創新的措施,以便運用預留作文物保育工作的公共資源。有關措施包括推行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該計劃自公布以來,一直得到積極的正面回應。

為配合廣邀公眾參與文物保育工作的主導原則,活化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主要由來自歷史研究、建築、測量、社會企業、財經等界別的非官方成員組成,以便就活化歷史建築提供意見;特別是在協助評核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的申請書,以及監察成功申請機構日後的運作情況方面。

日後,發展局局長亦或會就活化其他歷史建築的工程計劃,諮詢該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