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批准的申請書

在2014-2015財政年度獲批准的申請書之詳情如下:

建築物名稱: 廣悅堂公所
建築物地址: 香港堅尼地城卑路乍街李寶龍路青蓮台16至17號
建築物評級: 三級
申請人: 香港廣悅堂
維修工程的大概內容: 修補及清潔牆身,重做屋頂防水層,維修破捐雨水排水管,修補剝落的混凝土及改善電力系統
獲批資助額: 港幣八十九萬五千元
開放予公眾之安排*: 公眾可於星期一至五上午十時至下午十二時及下午三時至五進入建築物外圍地方及以團體方式進入地面展覽場參觀。查詢詳情及預約參觀,請致電2802 2880向建築物的管理機構查詢詳情。
狀況: 已完工 (按此往相片記錄)
建築物名稱: 吉澳天后宮
建築物地址: 新界吉澳西澳天后宮
建築物評級: 三級
申請人: 吉澳村公所天后宮暨福利渡值理會
維修工程的大概內容: 修補屋頂、混凝土剝落、屋頂排水系統及其他維修工程
獲批資助額: 港幣一百萬元
開放予公眾之安排*: 公眾可於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進入整幢廟宇參觀。查詢詳情,請致電9190 8852與劉天生主席聯絡。
狀況: 已完工 (按此往相片記錄)
建築物名稱: 新龍村21號
建築物地址: 新界元朗新田新龍村21號
建築物評級: 三級
申請人: 文醮仔
維修工程的大概內容: 修補屋頂、大門、牆身、地面及其他維修工程
獲批資助額: 港幣九十六萬五千元
開放予公眾之安排*: 公眾可於星期六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進入整幢建築物參觀,其他時間可透過預約形式安排參觀。查詢詳情,請致電2482 3761與文劍聲先生聯絡,或以電郵方式安排預約參觀,電郵地址Kim.s.man@hotmail.com
狀況: 已完工 (按此往相片記錄)
建築物名稱: 新龍村22號
建築物地址: 新界元朗新田新龍村22號
建築物評級: 三級
申請人: 文金堂祖
維修工程的大概內容: 修補屋頂、大門、牆身、地面及其他維修工程
獲批資助額: 港幣一百萬元
開放予公眾之安排*: 公眾可於星期六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進入整幢建築物參觀,其他時間可透過預約形式安排參觀。查詢詳情,請致電2482 3761與文劍聲先生聯絡,或以電郵方式安排預約參觀,電郵地址Kim.s.man@hotmail.com
狀況: 已完工 (按此往相片記錄)
建築物名稱: 黎氏大屋
建築物地址: 新界元朗八鄉黎屋村485號
建築物評級: 二級
申請人: 業主
維修工程的大概內容: 維修入口屋頂、屋脊及其他維修工程。
獲批資助額: 港幣一百萬元
開放予公眾之安排*: 公眾可於星期六及星期日下午二時至五時進入前庭,入口及主樓中庭參觀。查詢詳情,請致電9673 8170與黎先生聯絡。
狀況: 已完工 (按此往相片記錄)
建築物名稱: 田心村神廳
建築物地址: 新界元朗洪水橋田心村
建築物評級: 三級
申請人: 福德公
維修工程的大概內容: 修補屋頂、大門、牆身、祭壇及其他維修工程
獲批資助額: 港幣九十三萬六千元
開放予公眾之安排*: 公眾可於白天時間進入整幢神廳(閣樓除外)參觀。查詢詳情,請致電9175 5269與陳植良先生聯絡。
狀況: 已完工 (按此往相片記錄)
建築物名稱: 九龍草地滾球會
建築物地址: 九龍尖沙咀柯士甸道123號
建築物評級: 三級
申請人: 九龍草地滾球會
維修工程的大概內容: 修補屋頂及其他維修工程
獲批資助額: 港幣二百萬元
開放予公眾之安排*: 公眾可於星期一至五下午二時至五時進入酒吧、餐廳、電視房及活動室參觀,或於星期六、日上午十一時至中午十二時透過預約形式安排參觀。當抵達會所後,參觀人士須到會所辦事處辦理登記手續。查詢詳情,請致電2368 7733與會所辦事處聯絡,或以電郵方式安排預約參觀,電郵地址info@kbgc.com.hk
狀況: 已完工 (按此往相片記錄)
建築物名稱: 大澳街市街14號
建築物地址: 大嶼山大澳大澳街市街14號
建築物評級: 二級
申請人: 大澳街市街14號業主
維修工程的大概內容: 修補屋頂、門窗、混凝土及其他維修工程
獲批資助額: 港幣一百九十九萬四千一百元
開放予公眾之安排*: 公眾可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上午十時至下午一時進入建築物地面商鋪範圍參觀。查詢詳情,請以電郵方式與朱先生聯絡,電郵地址cfwchu@yahoo.com.hk
狀況: 已完工 (按此往相片記錄)
建築物名稱: 適廬
建築物地址: 新界元朗大棠黃泥墩村131至132號
建築物評級: 二級
申請人: 適廬業主
維修工程的大概內容: 修補正廳及偏廳屋頂,修復正廳及門屋壁畫
獲批資助額: 港幣二百萬元
開放予公眾之安排*: 公眾可以預約形式每月四次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由下午二時至五時進入正廳及部分天井範圍參觀。查詢詳情,請致電9860 6516與楊先生聯絡,或以電郵方式安排預約參觀,電郵地址surewinkevin@gmail.com
狀況: 已完工 (按此往相片記錄)

註釋:

* 作為其中一個接受政府資助的條件,建築物的業主/業主代表/管理機構須於一個與政府協議的年期內開放建築物予公眾參觀,而這個年期通常為維修工程竣工後的十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