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資助計劃

  目的
  透過向私人擁有的已評級歷史建築之業主提供資助,使他們可以自行進行小型維修工程,從而使這些歷史建築不致因日久失修而破損。
   
  資助額
  每宗成功申請的資助額會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來釐定。為了更全面地進行所需的維修工程,由2009年4月1日開始,每宗成功申請的資助額上限已由港幣60萬元增加至港幣100萬元
   
  申請資格
  所有在香港由私人擁有的已評級歷史建築的業主,均可透過此計劃申請資助。已評級歷史建築的列表,可於下列網址下載:
http://www.lcsd.gov.hk/CE/Museum/Monument/b5/built3.php
   
  運作模式
  有關維修資助計劃的詳情,申請人須參閱放在「申請安排」版面內的《申請指引》。維修資助計劃運作模式之重點簡述如下:
 
* 政府只會提供財務資助,歷史建築之業主須自行進行維修工程。
* 作為接受資助的先決條件,建築物的業主須接受若干條件,包括在維修工程完成後的協定期限內,不得拆卸建築物、不得轉讓建築物的業權及容許建築物作合理程度的開放予公眾參觀。
* 申請的甄選工作將由評審小組負責,小組成員包括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古物古蹟辦事處及建築署的代表。評審小組將根據一系列準則甄選申請,有關準則包括維修工程的迫切性、建築物對公眾開放的程度以及維修工程對社會帶來的裨益等。
* 由於資源所限,評審小組可能會根據其他因素,如建築物的歷史價值、遞交申請的時間及建築物是否需要政府資助其維修費用等,以決定資助個別申請的次序。
* 政府會釐定每宗成功申請的資助額和定出其接受資助的特定條件。
* 為監察維修工程,成功申請人須向政府提交報告,及允許政府的代表在施工期間和竣工後視察有關的維修工程。

  查詢
  如有查詢,請聯絡: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9樓
發展局
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
電郵: mhb_enquiry@devb.gov.hk
電話: 3509 7342
傳真: 2189 7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