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申请

有关递交申请的详情,申请人须参阅以下的《申请指引》(“指引”)及申请表格。
申请人可于 2008 年 8 月 28 日起任何时候递交维修资助计划的申请。2015 年 4 月 1 日或之后接获的申请,将分为两个阶段处理。第一阶段是原则上批准有关申请,第二阶段则是对递交的详细建议书进行技术评核。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格前,首先必须细阅指引并完全了解内容。有关递交申请的要点简述如下:

第一阶段─原则上批准

第二阶段─技术评核及正式批准

内容 档案下载
《申请指引》 PDF
i. 私人拥有的已评级历史建筑
申请表格(表格1) DOC
技术评核表格(表格2) DOC
ii. 非牟利机构租用政府拥有的法定古迹及已评级历史建筑
申请表格(表格1a) DOC
技术评核表格(表格2a) DOC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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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中心7楼701B室
发展局
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
电邮: mhb_enquiry@devb.gov.hk
电话: 2906 1539
传真: 2906 1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