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会在7幢建筑物推行先导计划:

1. 旧大埔警署

地址 : 新界大埔运头角里11号.
总楼面面积 : 1,300 平方米
建成年份 : 1899
评级 : 一级
可能用途* :
  • 青年旅舍
  • 度假营
  • 学院
  • 文化艺术村
旧大埔警署

2. 雷生春

地址 : 九龙旺角荔枝角道119号
总楼面面积 : 600 平方米
建成年份 : 1931
评级 : 一级
可能用途* :
  • 中药零售店铺
  • 社会服务中心
  • 展览中心
雷生春

3. 荔枝角医院

地址 : 九龙荔枝角青山道800号
总楼面面积 : 6,500 平方米
建成年份 : 1921 - 1924
评级 : 三级
可能用途* :
  • 度假营
  • 旅舍
  • 文化艺术村
  • 学院
荔枝角医院

4. 北九龙裁判法院

地址 : 九龙深水埗大埔道292号
总楼面面积 : 7,530 平方米
建成年份 : 1960
评级 : 二级
可能用途* :
  • 学院
  • 培训中心
  • 古物艺术廊
北九龙裁判法院

5. 旧大澳警署

地址 : 大屿山大澳石仔埗街
总楼面面积 : 1,000 平方米
建成年份 : 1902
评级 : 二级
可能用途* :
  • 精品酒店
  • 茶座/博物馆
  • 生态环保旅游
旧大澳警署

6. 芳园书室

地址 : 荃湾马湾田寮村
总楼面面积 : 140 平方米
建成年份 : 1920 - 1930
评级 : 三级
可能用途* :
  • 小型图书馆
  • 自修室
  • 社区用途
芳园书室

7. 美荷楼

地址 : 九龙深水埗石硖尾邨41座
总楼面面积 : 6,750 平方米
建成年份 : 1954
评级 : 二级
可能用途* :
  • 艺术中心
  • 青年旅舍

(美荷楼现时由房屋委员会管辖)

美荷楼

* 申请人可就可能用途提出其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