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们收到为数甚多(即114份)为七座历史建筑进行活化再利用的申请书 ,它们已被分成以下三组处理:

组别一: 旧大澳警署、芳园书室及荔枝角医院的申请书;

组别二: 雷生春及旧大埔警署的申请书; 以及

组别三: 北九龙裁判法院及美荷楼的申请书。

组别一

活化历史建筑谘询委员会已于2008年7月30及31日召开的会议中审议了组别一的申请书,并选出5份申请书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获选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申请书数目分布如下:

历史建筑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申请书数目
旧大澳警署 2
芳园书室 1
荔枝角医院 2

所有组别一的申请者已经收到第一阶段评审结果的书面通知,获选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申请者亦已获邀提交进一步资料。

组别二

委员会于2008年9月11、22日及11月12日召开的会议中审议了组别二的申请书,并选出3份申请书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获选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申请书数目分布如下:

历史建筑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申请书数目
雷生春 2
旧大埔警署 1

所有组别二的申请者已经收到第一阶段评审结果的书面通知,获选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申请者亦已获邀提交进一步资料。

组别三

委员会于11月12日召开的会议中审议了组别三的申请书,并选出6份申请书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获选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申请书数目分布如下:

历史建筑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申请书数目
北九龙裁判法院 3
美荷楼 3

所有组别三的申请者已经收到第一阶段评审结果的书面通知,获选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申请者亦已获邀提交进一步资料。

委员会已完成审议获选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申请书。发展局局长已接纳委员会的推荐,并向获选的非牟利机构发出了原则性批准。评审结果已于2009年2月17日公布,详情请浏览:

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首批申请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