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會在7幢建築物推行先導計劃:

1. 舊大埔警署

地址 : 新界大埔運頭角里11號.
總樓面面積 : 1,300 平方米
建成年份 : 1899
評級 : 一級
可能用途* :
  • 青年旅舍
  • 度假營
  • 學院
  • 文化藝術村
舊大埔警署

2. 雷生春

地址 : 九龍旺角荔枝角道119號
總樓面面積 : 600 平方米
建成年份 : 1931
評級 : 一級
可能用途* :
  • 中藥零售店鋪
  • 社會服務中心
  • 展覽中心
雷生春

3. 荔枝角醫院

地址 : 九龍荔枝角青山道800號
總樓面面積 : 6,500 平方米
建成年份 : 1921 - 1924
評級 : 三級
可能用途* :
  • 度假營
  • 旅舍
  • 文化藝術村
  • 學院
荔枝角醫院

4. 北九龍裁判法院

地址 : 九龍深水埗大埔道292號
總樓面面積 : 7,530 平方米
建成年份 : 1960
評級 : 二級
可能用途* :
  • 學院
  • 培訓中心
  • 古物藝術廊
北九龍裁判法院

5. 舊大澳警署

地址 : 大嶼山大澳石仔埗街
總樓面面積 : 1,000 平方米
建成年份 : 1902
評級 : 二級
可能用途* :
  • 精品酒店
  • 茶座/博物館
  • 生態環保旅遊
舊大澳警署

6. 芳園書室

地址 : 荃灣馬灣田寮村
總樓面面積 : 140 平方米
建成年份 : 1920 - 1930
評級 : 三級
可能用途* :
  • 小型圖書館
  • 自修室
  • 社區用途
芳園書室

7. 美荷樓

地址 : 九龍深水埗石硤尾邨41座
總樓面面積 : 6,750 平方米
建成年份 : 1954
評級 : 二級
可能用途* :
  • 藝術中心
  • 青年旅舍

(美荷樓現時由房屋委員會管轄)

美荷樓

* 申請人可就可能用途提出其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