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前述的文物保育政策,我們推行一系列的保育措施:

為新的基本工程項目進行文物影響評估

為了確保在政府提出的發展需要與文物保育之間取得平衡,所有新基本工程項目的倡議者和相關工務部門,均須研究工程項目會否影響具有歷史及考古學價值的地點及建築物。若有影響,便須進行文物影響評估,訂定緩解措施及邀請公眾參與。

有關文物影響評估

在政府擁有的歷史建築推行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

採用具創意的方法保存歷史建築,擴闊其用途,運用創意把這些建築物轉化為獨一無二的文化地標,並採取社會企業的營運模式,同時注入商業管理元素,務求達至雙贏的效果。政府提供適當的財政支援,令計劃切實可行。

有關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

為保育私人歷史建築提供經濟誘因

為免歷史建築遭受拆卸重建的威脅,政府採用有效而具吸引力的行政方法,防止私人擁有的歷史建築遭到拆卸。當局積極讓有關持份者參與訂定合適措施,包括換地及轉移發展權益等,以鼓勵他們保育其歷史建築。

協助私人擁有的獲評級歷史建築進行維修

政府向法定古蹟或將會成為法定古蹟的私人物業,提供維修及修復工程。自2008年起,政府把計劃擴大以協助已評級的私人歷史建築的業主進行修葺和定期保養工程。

當局視乎跨部門評審小組進行技術評審的結果,以及有否經費,按個別情況審批申請。有關建築物的歷史價值和工程緊急程度等因素,均會考慮。作為給予資助的條件,業主須同意若干條件,例如在合理程度上開放建築物予公眾參觀。

有關維修資助計劃

成立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

為專責處理這項範圍廣泛的工作,同時令政府在文物保育方面的角色更廣為人知,並建立本港和海外聯繫網絡,發展局已於2008年4月25日開設文物保育專員一職,並由若干人員支援。

有關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資料

推展文物保育及活化項目

將歷史建築物活化已成為廣泛的社會共識。於2009年,政府公布了「保育中環」措施,由八個饒富創意的項目組成,目的是保育中區的重要文化、歷史及建築特色,同時為區內增添活力和姿采。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推展其中兩個創意項目,分別是荷李活道前已婚警察宿舍和中區警署建築羣。

有關文物保育及活化項目資料

成立保育歷史建築基金

《2016年施政報告》公布,政府已預留五億元成立保育歷史建築基金,以落實古物諮詢委員會在其歷史建築保育政策檢討後提出的建議。保育歷史建築基金於2016年成立,除涵蓋政府現有的歷史建築保育措施和活動(包括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維修資助計劃),亦為公眾教育、社區參與及宣傳活動,和學術研究提供補助。基金在2017年推出針對保育歷史建築的公眾參與項目及主題研究兩項新資助計劃